本品含扑米酮(C12H14N2O2)应为标示量的95.0%~105.0%。
1 对巴比妥类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2 对诊断的干扰:血清胆红素可能降低,酚妥拉明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如需作此试验需停药至少24小时,最好48~72小时。3 个体间血药浓度差异很大,用药需个体化。4 停药时用量应递减,防止重新发作。5 治疗期间需按时服药,发现漏服应尽快补服,但距下次给药前1小时内则不必补服,勿一次服用双倍量。6 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细胞计数,定期测定扑米酮及其代谢产物苯巴比妥的血药浓度。
1 饮酒、全麻药、具有中枢神经抑制作用的药、注射用硫酸镁与本品合用时可增加中枢神经活动或呼吸的抑制用量需调整。 2 与抗凝药、皮质激素、洋地黄、地高辛、盐酸多西环素或三环类抗抑郁药合用时,由于苯巴比妥对肝酶的诱导作用,使这些药物代谢增快而疗效降低。 3 与单胺氧化酶抑制药合用时,本品代谢抑制可能出现中毒。 4 本品可减低维生素B12 的肠道吸收,增加维生素C由肾排出,由于肝酶的正诱导,可使维生素D代谢加快。 5 与垂体后叶素合用,有增加心律失常或冠脉供血不足的危险。 6 与卡马西平合用,由于两者相互的肝酶正诱导作用而疗效降低,应测定血药浓度。 7 与其他抗癫痫药合用,由于代谢的变化引起癫癎发作的形式改变,需及时调整用量。 8 与丙戊酸钠合用,本品血浓增加,同时丙戊酸半衰期缩短,应调整用量,避免引起中毒。不宜与苯巴比妥合用。与苯妥因钠合用时本品代谢加快。与避孕药合用时可致避孕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