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物(甲类),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外用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中药保护品种二级
珍珠液,冰片。辅料为硼酸,硼砂,氯化钠,乙醇,硫柳汞,注射用水。
清肝、明目、止痛。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1.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 2.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 3.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 4.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到的地方 7.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