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物(甲类),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外用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中药保护品种二级
清肝、明目、止痛。用于早期老年性白内障、慢性结膜炎、视疲劳等。能近期提高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远视力,并能改善眼胀眼痛,干涩不舒,不能持久阅读等症状。
1 药物滴入有沙涩磨痛、流泪频频者停用。2 用药后有眼痒,眼睑皮肤潮红,结膜水肿者停用,并到医院就诊。3 用药一周后症状未减者应到医院就诊。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 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7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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