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普仑司特半水合物,其化学名称为:4-氧代-8-[4-(4-苯丁氧基)-苯甲酰胺]-2-(5-四氮唑基)-4H-1-苯并吡喃半水合物。
1.本品不同于支气管扩张药物及肾上腺皮质激素,对已经发作的哮喘无缓解作用。2.支气管哮喘患者服用本品期间,若出现急性发作的情况时必须使用其它支气管扩张药或肾上腺皮质激素,并前往医院进一步治疗。3.长期接受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的患者,因服用本品而减量服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时,应在医生的指导之下逐渐减量。4.因服用本品而得以减少肾上腺皮质激素维持量的患者,一旦中止服用本品,必须注意有可能哮喘再度发作。5.服用本品而无明显效果时,必须注意不要长期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