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盐酸氯哌丁(C20H24ClNO·HCl)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1.本品服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2.本品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3.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孕妇慎用;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与中枢镇静药合用,可增强嗜睡作用。 2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