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连续使用7日,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 2. 本品仅用于皮肤黏膜,不能用于眼部; 3. 涂药时应戴指套或手套; 4.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 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 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