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含酮康唑(C26H28Cl2N4O4)应为标示量的90.0%~110.0%。
10克 20克,铝管 15克:0.3克 15克,金属管
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 避免接触眼睛。 3.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 4.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1次或2次。 5. 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2-4周。 6.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10克 20克,铝管 15克:0.3克 15克,金属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