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物(甲类),国家医保目录(乙类),外用药物
姜黄,重楼,杠板归,一枝黄花,土荆芥,绞股蓝,珊瑚姜。
清热祛湿,活血消痤。用于湿热郁肤所致的粉刺(痤疮)。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烟酒、辛辣、酸、油腻及腥发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处禁用。切忌用手挤压患处。4.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如有多量结节、囊肿、脓疱等应去医院就诊。7.不宜滥用化妆品及外涂药物,必要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8.用药过程中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停药,并向医师咨询。9.用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10.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1.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2.儿童必须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