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胡索(醋制),枯矾,海螵蛸(漂),鸡蛋壳(炒),青木香,珍珠母(煅)。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减轻或有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孕妇慎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