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物(甲类),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地榆(炭),槐角(蜜炙),槐花(炒),大黄,黄芩,地黄,当归,赤芍,红花,防风,荆芥穗,枳壳(麸炒)。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1.忌食烟、酒及辛辣食物。2.三岁以下儿童慎用。3.失血过多,身体虚弱者禁用。4.痔疮便血,发炎肿痛严重和便血呈喷射状者,应去医院就诊。5.未明确诊断的便血,必须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服用前应除去蜡皮、塑料球壳;本品可嚼服,也可分份吞服。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