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杨酸甲酯气雾剂类型
1484人浏览水杨酸甲酯气雾剂
非处方药物(乙类)
1.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使用前轻轻振遥4.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5.使用与贮存时勿靠近明火或易燃品。6.一次喷射时间不应超过3秒钟,以免发生冻伤。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