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诺林(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类型
169人浏览泰诺林(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混悬液)
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而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服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故此种病人应慎用。不应同时服用含有本品及其它解热镇痛药的制剂。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可致肝损害。本品与氯霉素同服,可增强后者的毒性。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