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得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发热或疼痛持续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 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一般对本品不发生过敏反应。但有报告在因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喘息的病人中,少数使用本品后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3 肝肾功能不全者应慎用;4 出现皮疹、荨麻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5 如用药过量,或有严重反应时请立即就医;6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应用本品时,有发生肝脏毒性反应的危险;2 不能同时再内服含有本品的其他药品或其他解热镇痛药,否则有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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