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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力异常性难产

发布日期:2014-10-24 17:41:09 浏览次数:1603

(1)产妇情绪紧张:对疼痛的耐受力差,烦躁甚至吵闹,干扰中枢神经系统正常功能而影响子宫收缩。

(2)内分泌失调:产妇体内雌激素、缩宫素、前列腺素、乙酰胆碱不足,或孕激素水平下降缓慢,以及子宫对乙酰胆碱敏感性降低等,均可影响子宫肌兴奋阈而影响子宫收缩。

(3)镇静剂等药物应用过多或不当,可抑制宫缩而发生宫缩无力

(4)产妇合并有急、慢性疾病,或体弱、疲劳,或疾病导致酸中毒,水、电解质紊乱,致宫缩乏力

(1)宫壁过度膨胀,使子宫肌纤维过度伸长而收缩能力减弱,如双胎或多胎、水过多、巨大儿等。

(3)多产妇、曾有子宫感染史等,使子宫肌壁发生纤维变性而影响子宫收缩能力。

3.头盆不称和胎儿位置异常 先露部不能紧贴子宫下段和宫颈,不能刺激子宫阴道神经丛引起有力的反射性子宫收缩,导致继发性宫缩乏力。这一般多见于头盆不称、先露部浮动、臀先露、横位、前置胎盘等时(膀胱长时间胀满也可致宫缩乏力)。

1.假临产 有子宫收缩时,应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鉴别。假临产的特点为孕妇无自觉症状,或仅有轻微腰酸或下坠腹痛,子宫收缩不规则,持续时间短于30s,间歇时间长且不规律,子宫收缩强度无逐渐加强趋势。常在夜间出现子宫收缩,清晨逐渐减弱或消失,宫颈不随宫缩而逐渐扩张,阴道多数无血性分泌物出现,肌内注射哌替啶等强镇静剂后,不规则子宫收缩消失。而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者,肌注哌替啶后产妇安静休息一段时间后,子宫收缩逐渐加强,子宫收缩转为规则、协调,宫口逐渐开大。

2.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 应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鉴别(表3)。

4.Ⅱ度胎盘早剥 有持续性腹痛、腰酸或腰背痛,宫缩紧,应与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鉴别。但本病多有外伤及高血压史,子宫呈持续性收缩,如板状硬,有压痛,出现胎儿窘迫征象。若为Ⅲ度胎盘早剥,出现失血性休克症状,胎心听不清,胎位扪不清,胎死宫内。B型超声检查见胎盘后血肿,容易鉴别。

5.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 子宫收缩过强应与不协调性子宫收缩乏力鉴别。但协调性子宫收缩过强时的子宫收缩,仍具有节律性、对称性和极性的特性,宫口扩张迅速,若胎儿娩出无阻力,容易发生急产。

6.静脉滴注缩宫素引起强直性子宫收缩 多属于不协调性子宫收缩,常见于应用缩宫素引产者,停止滴注缩宫素后,子宫收缩逐渐减弱甚至消失,破膜后宫缩反而逐渐趋于协调。

(1)病因多为胎膜早破、不适当地应用宫缩剂、宫内操作和心理因素等。

应对孕妇进行产前教育,解除孕妇思想顾虑和消除恐惧心理,使孕妇了解妊娠和分娩是生理过程,预防神经紧张所致的宫缩乏力。分娩时鼓励多进食,必要时从静脉补充营养。避免过多的使用镇静药物。注意检查有无头盆不称等,均是预防子宫收缩乏力等有效措施。

为了预防出现局限性狭窄环,应减少不必要的刺激。出现后,停止一切刺激,如禁止阴道内操作,停用缩宫素等。若无胎儿窘迫征象,可给予哌替啶或吗啡,当子宫收缩恢复正常时,可行阴道助产或等待自然分娩。若经上述处理,子宫痉挛性狭窄环不能缓解,宫口未全开,胎先露部高,或伴有胎儿窘迫征象,均应立即行剖宫产术。若胎死宫内,宫口已开全,可行乙醚麻醉,经阴道分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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