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HQP1351治疗慢性髓性白血病患者的Ⅰ期临床试验
内容介绍
慢性髓性白血病
入选标准
慢性髓性白血病
入选标准
1.男性和非妊娠或非哺乳期女性,年龄18-65岁。
2.既往对TKI治疗耐药(包括BCR-ABLT315I突变)的慢性期或加速期成年Ph染色体或BCR/ABL融合基因阳性的慢性髓性白血病(CML)患者。TKI包括伊马替尼、尼洛替尼和达沙替尼。TKI耐药定义参考欧洲白血病网(ELN)2013标准,疾病分期(慢性期和加速期)按ELN标准。
3.能够理解并自愿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知情同意书必须在执行任何试验指定的程序前签署。
4.ECOG评分≤2。
5.预计生存期至少3个月。
6.必需满足下列实验室指标所显示的器官功能:● 血红蛋白≥ 8.0 g/dL。● BSA>1.5m2 (仅限于第一剂量组) 。 ● 血清肌酐≤1.5×正常值上限(ULN);或血清肌酐>1.5×ULN时,24小时肌酐清除率≥50mL/min。 ● 血清白蛋白≥ 3.0 mg/dL。 ● 血清总胆红素≤1.5×ULN。 ● 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2.5×ULN(若白血病肝转移,则<5×ULN)。 ● 脂肪酶≤1.5×ULN。 ● 淀粉酶≤1.5×ULN。
7.心功能指标:射血分数(EF)> 40%。
8.心电图QTc间期(采用Bazett’s校准):男性≤450ms,女性≤470ms。
9.男性、育龄妇女(绝经后妇女必须已绝经至少12个月才能被认为无生育能力)以及他们的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开始至最后一次服用研究药物后至少30天内自愿且能采取研究者认为有效的避孕措施。
10.受试者必须自愿并能完成研究程序和随访检查。
排除标准
1.首次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细胞毒化疗或放疗的受试者,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干扰素或阿糖孢苷治疗的受试者,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参加过任何其他研究药物的临床试验的受试者。或由于之前的治疗导致的不良事件(除了脱发)尚未恢复(>NCI CTCAE4.03版 1级)的受试者。
2. 既往曾接受过普纳替尼(或类似成分的药物)治疗的患者。
3. 吸收障碍综合征或其他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疾病。
4. 患有严重无法控制的心血管疾病,如难以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50mmHg和/或舒张压>100mmHg)。或受试者需要服用已知可能造成心电图QT间期延长的药物。
5. 曾经过自体或异体干细胞移植者。
6. 凝血功能异常。
7. 首次服药前14天内,进行了大手术(除了静脉导管留置术或骨髓活检)的受试者。
8.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有出血史。
9. 除了处方药皮质类固醇短程治疗外,需要合并使用免疫抑制治疗的受试者。
10. 有细胞学或病理学确诊的活动性的中枢神经系统(CNS)疾病。若没有CNS疾病,则不允许进行腰椎穿刺。若有白血病CNS转移史的受试者的腰椎穿刺结果为阴性的证明文件,则可参加本研究。
11. 最近3年内,患有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的受试者(已治愈≥5年的患者,或完全切除的非黑色素瘤皮肤癌或成功治疗的原位癌,或已控制的前列腺癌,可纳入本研究)。
12. 活动性的有症状的感染(包括已知感染HIV,病毒性肝炎(A,B,或C)史)。若既往无感染史,则不需要进行筛查。
13. 已知对研究药物成份或其类似物过敏的受试者。
14. 妊娠或哺乳期,或期待在本研究计划期间内怀孕的受试者。
15. 根据研究者或申办者的判断,受试者的任何症状或疾病可能危害受试者安全或干扰研究药物的安全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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