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评估HLX04和安维汀的药物代谢动力学特征、安全性等相似性
内容介绍
非小细胞肺癌
入选标准
非小细胞肺癌
入选标准
1.受试者愿意遵守本项研究的避孕要求
2.受试者能够且愿意签署书面版ICF。
3.从筛选至研究结束期间,受试者愿意遵守研究要求。
4.年龄介于18 50岁之间(含18岁和50岁)、体重指数介于19 26 kg/m2之间、体重≥50 kg且≤80 kg的成年男性。
5.受试者为非吸烟者,或者在筛选前已经至少3个月没有使用含烟草或尼古丁的产品,且其吸烟史中每天吸烟不超过5支香烟。受试者必须同意,在研究中心住院期间不得吸烟。
6.受试者的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以及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阴性。
7.受试者尿液筛查药物滥用和酒精呼气试验结果阴性。
8.通过病史、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12 导联心电图(ECG)以及胸部X射线确定受试者身体健康,经研究者判断没有具临床意义的异常结果。
排除标准
1.有胃肠道、内分泌、肺、肝脏、肾脏、精神系统、神经系统、心血管、血液系统和代谢系统(包括已知的糖尿病)疾病或障碍等病史,且研究者认为上述病史严重。
2. 有任何一种癌症、淋巴瘤或白血病等病史,局部病灶已经切除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3. 曾有或现患有临床意义的特应性变态反应、超敏反应或过敏反应,包括已知或可疑对研究药物或对照药物剂型中的某种成分会产生临床相关药物过敏。
4.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性或影响研究操作和评估的任何疾病。
5. 在筛选前3个月内曾经失血或献血(含成分献血)≥400 mL,或接受过输血;在筛选前1个月内曾经失血或献血(含成分献血)≥200 mL。
6. 过去8周内曾接受过外科手术,或在研究期间计划进行外科手术。
7. 可能需要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干预的口腔卫生问题,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牙科干预。
8. 筛选前4周内曾接种过活病毒疫苗,或者有意在研究期间至末次随访结束前接种活病毒疫苗。
9. 有贝伐珠单抗或任何抗VEGF或抗VEGF受体单克隆抗体/蛋白质(例如阿柏西普、雷莫芦单抗、拉帕替尼和舒尼替尼)的既往暴露史。
10.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12个月内曾暴露于某种单克隆抗体。
11. 在本项研究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临床研究的研究药物;或仍在某项临床研究的随访期内。
12. 在本项研究药物给药前14天内曾摄入任何非甾体抗炎药(NSAID),包括任何剂量的阿司匹林。研究期间不得使用NSAID(对乙酰氨基酚除外)。
13.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28天内曾摄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草药或营养保健品。
14. 以下任何人:主要研究者、研究中心、合同研究组织(CRO)或申办者的雇员;以及研究中心、研究者、CRO或申办者雇员的亲属。
15. ECG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
16. 血清免疫球蛋白G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
17. 筛选期确认ADA阳性。
18.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药物给药前发生急性疾病,如急性肝炎、急性腹泻。
19. 在研究药物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20. 受试者有高血压家族史,或在筛选时或入住研究中心时(第 1天)发现血压异常:收缩压>140 mmHg或舒张压>90 mmHg。
21. 有出血或血栓形成的遗传倾向,或有非外伤导致的出血史(即需要医学干预的出血),曾发生过血栓栓塞事件或可能导致出血风险增加的任何情况,包括凝血疾病、血小板减少症(血小板计数<100000/μL)或国际标准化比值(INR)高于1.5。
22. 在筛选或入住I期病房时存在任何有临床意义的感染。
23. 筛选或入院时,总胆固醇>1.5倍正常值上限,或空腹血糖异常有临床意义。
24. 有酒精滥用史,或酒精呼气试验结果阳性,有药物滥用史,或尿液筛查药物滥用结果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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