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布洛芬注射液解热临床试验
内容介绍
解热、镇痛
入选标准
解热、镇痛
入选标准
1.年龄18~65周岁(包括18岁、65岁)的患者,男女不限;
2.体温≥39℃(口腔)的急性发热住院患者,病程≤7天;
3.无静脉输注障碍;
4.预计住院时间≥24 h;
5.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对布洛芬或精氨酸过敏的患者以及服用阿司匹林、COX-2抑制剂以及其他NSAIDs后出现过哮喘,荨麻疹或变态反应的患者;
2. 随机入组用药前4h内使用过退热药物治疗的(例如NSAIDs、对乙酰氨基酚)或氯丙嗪治疗的;
3. 正在使用华法林、锂制剂、联合使用ACEI和利尿剂者;
4. 血液病发热、药物发热、神经性发热;
5. 试验过程中须接受皮质类固醇治疗的;
6. 高出血风险患者,包括先天性出血疾病(如血友病)患者、血小板减少患者、血小板功能异常(如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先天性血小板功能异常)患者或有临床意义的任何活动性出血的患者;
7. 具有明显临床意义的贫血患者、具有哮喘和心力衰竭病史患者、具有精神系统异常病史患者、以及接受过器官移植手术患者;
8. 有严重的心血管疾病或有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AHA分级≥B级)
9. 肝、肾功能异常患者,SGPT(ALT)或者SGOT(AST)大于正常值上限1.5倍;肌酐大于正常值上限1.5倍;
10. 正在使用满剂量抗凝剂或给药前6h内使用丙种球蛋白的(预防性皮下注射肝素除外);
11. 随机入组前1月内有头部外伤、颅内手术或脑卒中病史患者,或合并有脑动脉畸形、脑动脉瘤患者;
12. 有消化道溃疡或消化道出血史且需要进行治疗的患者;
13. 依从性差、不能按方案完成试验者;
14. 体重≤30 kg患者;
15.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6. 最近1月内参加其他临床研究的患者;
17.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与的其他情况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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