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琥珀八氢氨吖啶片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Ⅲ期临床试验
内容介绍
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
入选标准
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
入选标准
1.符合美国国立衰老研究所和阿尔茨海默病协会(NIA-AA)的很可能AD所致痴呆的诊断标准(2011);
2.病情程度为轻、中度的患者,即11分≤MMSE总分≤26分(小学文化程度受试者11分≤MMSE总分≤22分);如果基线期与筛选期比较,受试者MMSE评分升高或降低>2分,若要继续参加研究则必须和本研究主要研究者讨论。这样做是为了排除不易区分药物疗效的受试者,以及可能的诊断错误的入组患者;
3.哈金斯基缺血量表(HIS)总分≤4分;
4.汉密尔顿抑郁量表/17项版(HAMD)总分≤10分;
5.记忆减退至少12个月,并有进行性加重趋势;
6.筛选前6个月内做过头颅MRI检查;
7.神经系统检查没有明显体征(由AD疾病或外周损伤所致除外);
8.女性患者为绝经妇女(绝经≥24周)、或实施了外科绝育手术、或育龄女性同意在试验期间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育龄女性或者绝经时间短于24周的患者必须在筛选期做尿妊娠实验,结果须为阴性;
9.受试者应有稳定可靠的照料者,或者至少能够与照料者频繁联系(每周至少4日,每日至少2小时),照料者将帮助患者参与研究全过程。照料者必须陪伴受试者参加研究访视,并且必须与受试者有充分的互动与交流,以便为NPI、ADCS-ADL、CIBIC-plus等量表评分提供有价值的信息;
10.受试者为小学及以上文化程度,有能力完成方案规定的认知能力测定和其他测试;
11.在实施与方案有关的操作或者检查前,受试者必须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如果由于认知能力受限等原因不能签署,则受试者签字处允许留空,并说明原因,由法定监护人在原因说明处签字,同时法定监护人需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筛选时,CT或MRI检查显示显著局灶性病变,中重度脑白质病变,存在关键部位如丘脑、海马、内嗅皮质、旁嗅皮质、皮质和皮质下其他灰质核团的腔梗灶;
2. 其他原因引起的痴呆:血管性痴呆、中枢神经系统感染(如艾滋病、梅毒等)、克-雅氏病、亨廷顿舞蹈症和帕金森病、路易体痴呆、脑外伤性痴呆、其他理化因素(如药物中毒、酒精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重要的躯体疾病(如肝性脑病、肺性脑病等)、颅内占位性病变(如硬膜下血肿、脑肿瘤)、内分泌系统病变(如甲状腺疾病、甲状旁腺疾病)以及维生素或其他任何原因引起的痴呆;
3. 曾患神经系统疾病(包括中风、视神经脊髓炎、帕金森病、癫痫等);
4. 精神病患者,根据DSM-5标准,包括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疾病,双相情感障碍,重性抑郁或谵妄;
5. 存在异常实验室指标:乙肝两对半指标乙肝表面抗原HBsAg和乙肝e抗原HBeAg和/或乙肝核心抗体HbcAb阳性且肝炎处于活动期,肝功能(ALT、AST)超过正常范围上限1.2倍,Cr超过正常上限,白细胞计数<4.0×109或血小板<100×109,血红蛋白<100g/L,糖尿病受试者的糖化血红蛋白(HbA1c)浓度≥10%或随机血糖浓度≥13.9;
6. 筛查时收缩压≥160mmHg或<90mmHg,或舒张压≥100mmHg或<60mmHg;
7. 有不稳定或严重的心、肺、肝、肾、造血系统疾病(包括不稳定心绞痛、不能控制的哮喘、活动性胃出血、癌症、机械性肠梗阻、骨髓移植史等),休息10分钟后静息心率<60次/分钟,存在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的心电图异常;
8. 存在不可纠正的视、听障碍不能完成神经心理测验和量表评定;
9. 目前正使用且不能停用治疗阿尔茨海默病药物者;
10. 在筛选过程中不能按照处方服用试验药物,或者出现过不按处方服药的情况,或存在不遵守试验要求服药的可能;
11. 酒精滥用或药物滥用者;
12.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
13. 本研究筛查访视前30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
14. 研究人员认为该受试者不可能完成本研究;
15. 受试者为参加研究的研究者及直系亲属、CRO公司或申办者的雇员及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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