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人体生物等效性研究
内容介绍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入选标准
治疗抑郁症。治疗伴有或不伴有广场恐怖症的惊恐障碍。
入选标准
1.性别:男性和女性健康受试者,且入选的受试者应有适当的性别比例;
2.年龄: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3.体重:男性受试者不应低于50kg,女性受试者不应低于45kg,身体质量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在19~26kg/m2范围内(包括边界值);
4.受试者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5.受试者能够与研究者作良好的沟通并能够依照研究规定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筛选期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心电图检查、胸片检查、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血妊娠(仅限女性受试者)等),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2. 患有心血管危险因素(如:心率低于45次/分钟、急性心肌梗死、失代偿性心力衰竭、QT间期延长或先天性长QT综合征和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电解质紊乱如低血钾<3.5mmol/L或低血镁<0.5mmol/L)者;
3.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标准餐食物不耐受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4. 对本品及辅料中任何成份过敏者;
5. 既往患有胃肠道及严重肝、肾疾病且至今影响药物的吸收或代谢者;
6. 患有体位性低血压者;
7. 患有精神或躯体上的残疾者;具有哮喘病史或呼吸功能障碍者;
8. 既往患有血液系统疾病者;
9. 患有结核病、心血管、肝脏、肾脏、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以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或生理情况者;
10. 既往长期饮用过量(一天8杯以上,1杯=250mL)茶、咖啡或含咖啡因的饮料者;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任何含有咖啡因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等)者;
11. 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入过任何含葡萄柚成份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的饮料或食物者;
12. 研究首次给药前酒精呼气检测结果阳性,或既往酗酒(即男性每周饮酒超过28个标准单位,女性每周饮酒超过21个标准单位(1标准单位含14g酒精,如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每周饮酒超过14个标准单位)者;
13. 试验前3个月至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每日吸烟量大于3支或研究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吸食过烟草或使用过任何类型的烟草产品者;
14. 研究首次给药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与草酸艾司西酞普兰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CYP2C19抑制剂奥美拉唑、氟西汀、氟伏沙明、兰索拉唑、噻氯匹定等;多种酶的中等强度抑制剂西咪替丁),或首次给药前14天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者;
15.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16. 研究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大于45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17. 研究首次给药前1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18. 凝血功能异常或有已知的严重出血倾向者;
19. 研究首次给药前毒品检测阳性或试验前1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如吗啡、大麻、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等)者;
20. 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螺旋体抗体阳性,或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阳性者;
21.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给药前2周至研究结束后3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3)者;
22. 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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