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氟比洛芬酯注射液生物等效性研究
内容介绍
术后及癌症的镇痛
入选标准
术后及癌症的镇痛
入选标准
1.年龄为18~65周岁男性和女性受试者(包括18及65周岁,男女均可,比例适当)。
2.男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50.0公斤、女性受试者体重不低于45.0公斤。体重指数(BMI)=体重(kg)/身高2(m2),体重指数在19.0~26.0范围内(包括临界值)。
3.受试者无心血管、肝脏、肾脏、呼吸、血液和淋巴、内分泌、免疫、精神、神经、胃肠道系统等慢性疾病史或严重疾病史,并且总体健康状况良好。
4.受试者(包括男性受试者)愿意未来6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5.试验前对试验内容、过程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充分了解,并且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6.能够按照试验方案要求完成研究。
排除标准
1.已知或可疑的对试验药物或相关药品(如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
2.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50-90mmHg,脉搏50-100次/分,体温(耳温)35.4-37.7℃,呼吸16-22次/分,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3. 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结果显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或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4. 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5. 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特异抗体及艾滋病病毒抗体筛选阳性者。
6.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7.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者;尿液药物筛查阳性者(吗啡、冰毒、氯胺酮、摇头丸、大麻)。
8. 近2年内有酗酒史或中度饮酒者(中度饮酒的定义为每天饮酒超过3个单位,或每周饮酒超过21个单位);一瓶350mL的啤酒,120mL白酒或30mL烈酒为1饮酒单位;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酒精筛查阳性者。
9.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包括使用尼古丁口香糖或透皮尼古丁贴)。
10. 患有危胁生命的疾病(如癌症)。
11. 有胃肠道病史者(如溃疡性大肠炎,克隆氏病,应用非甾体抗炎药后发生胃肠道出血或穿孔)。
12. 有支气管哮喘史者(包括阿司匹林哮喘)。
13. 研究者判断在筛选前1个月内存在重症全身性感染性疾病者。
14. 对药物或食物有多重和/或严重变态反应史,或有严重过敏反应史的受试者。
15. 有其他急性或慢性疾病,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和代谢者。
16.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17.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18.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19. 四周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20.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mL)。
21.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维生素和对乙酰氨基酚者。
22. 研究期间需要使用依洛沙星、洛美沙星、诺氟沙星等第三代喹诺酮类抗生素、双香豆素及普萘洛尔者。
23.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24. 自筛选至-1天入院期间食用过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含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25. 给药前3个月内使用过研究药品、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26.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血清妊娠结果阳性者。
27. 精神失常或语言障碍导致不能充分理解或合作的受试者,或研究者认为不应该参加试验的受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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