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酸交沙霉素颗粒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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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交沙霉素(C42H69NO15)计100毫克(10万单位)
1.患者对大环内酯类中一种药物(如红霉素)过敏或不能耐受时,对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如本品)也可过敏或不能耐受。2.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患者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10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3.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4.服用本品期间宜定期随访肝功能。肝病患者和严重肾功能损害者的剂量应适当减少。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本品可干扰Higerty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6.因不同细菌对本品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宜作药敏测定。
1 本品应慎与含麦角胺类药物的制剂合用,或减量使用麦角胺类药物。2 本品不影响肝脏药物代谢酶作用,与茶碱、口服避孕药和环孢素等无配伍禁忌。3 本品与青霉素类合用时可能干扰后者的杀菌活性。4 本品对氨茶碱等药物的体内代谢影响不明显。
按交沙霉素(C42H69NO15)计100毫克(10万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