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应龙麝香痔疮膏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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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物(乙类),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外用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10克(人工麝香,人工牛黄) 10克 20克(人工麝香,人工牛黄)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烟酒及辛辣、油腻、刺激性食物。4.保持大便通畅。5.孕妇慎用或遵医嘱。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6.内痔出血过多或原因不明的便血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3.运动员慎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0克(人工麝香,人工牛黄) 10克 20克(人工麝香,人工牛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