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处方药物(乙类),外用药物,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活血散瘀,消肿止痛。用于跌打损伤,风湿麻木,筋骨及关节疼痛,肌肉酸痛及冻伤。
30毫升 120毫升 90毫升 60毫升 50毫升
1.皮肤破伤处不宜使用。2.用药后一日内,忌食蚕豆、鱼类、酸冷食物。3.皮肤过敏者停用。4.按照用法用量使用,小儿、年老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对酒精及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8.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0毫升 120毫升 90毫升 60毫升 5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