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类型
3572人浏览小儿复方磺胺二甲嘧啶散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包含磺胺二甲嘧啶0.15g,磺胺脒0.1g,碳酸氢钠0.1g。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 2、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磺胺药的作用可被对氨基苯甲酸及其衍生物(普鲁卡因、丁卡因)所拮抗,此外脓液以及组织的分解产物的存在也起拮抗作用,因其可提供细菌生长的必需物质。 4、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 5、服药期间,宜多饮开水。 6、治疗中注意:(1)全血象检查;(2)定期尿液检查;(3)肝、肾功能检查。
1、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强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PABA)合用,PABA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 3、下列药物与本品同用时,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发生毒性,因此当这些药物与磺胺药同时应用,或在应用本品之后使用时需调整剂量。此类药物包括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5、与溶栓药物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6、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7、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8、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9、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 10、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当两者同用时可增强保泰松的作用。11、磺吡酮(sulfinpyrazone)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后者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且持久,从而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在用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当磺吡酮疗程较长时,对磺胺药的血药浓度宜进行监测,有助于剂量的调整,保证安全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