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温测量是诊断疾病时常用的检查方法,有口腔测温,腋下测温和肛门测温三种。
内科,儿科,中西医结合科,体检保健科,急诊科,老年科,输血科
热射病,产后血虚热,阳虚发热,阴虚发热,内伤发热,伏暑,风温,风热感冒,经行发热,恶寒发热,小儿中暑和暑热症,新生儿发热,新生儿低体温,体温过低,休克,中枢神经兴奋药中毒,口底多间隙感染,中暑,小儿发烧,Q热,急性咽炎
持续性发热,产后发热,术后发热,温毒厥脱,夜啼饶哭,迫血妄行,舌嫩苔厚,血热妄行,面赤唇紫,脉象洪数,脉洪滑数,咽痛声哑,苔少,涕唾稠粘,苔白而润,苔黄欠润,面白不华,喜温膏按,潮热颧红,五心烦热,手足湿冷,坠胀拒按,疼痛牵引股侧,面红升火,足心发热,神志昏蒙,热深厥深,凛寒发热,热病汗不出,体温调节紊乱,双相型体温,中枢性发热,小儿发热,感染性发热,非感染性发热,癌性发热,不明原因发热,全身过敏和发热皮疹关节痛,内热哺热,手足逆冷,汗出热不解,烦渴饮冷,午后潮热,瘟暑,孕妇感冒,发烧
多数情况下用腋温来测量,很少用口温的,也很少用肛温的(正常值是36.5°-37.7°).每次用腋温测时,中间不能间断,必须一直加紧体温计至10分钟才是最准确的. 不合宜人群:精神异常、昏迷、婴幼儿、口腔疾患、口鼻腔手术、呼吸困难、不能合作者不可采用口表测温。直肠疾病或手术后、腹泻、心梗患者不宜从直肠测温,热水坐浴、灌肠后须待30min后行直肠测温。婴幼儿、精神病患者、躁动病患者测直肠温时护士需手持肛表,以防体温计断裂或进入直肠,造成意外。 检查前禁忌:测量前先休息三分钟。进食、吸烟、面夹部冷热敷后应间隔30分钟方可用口表测温。体形过于消瘦者不宜用腋表,患者淋浴后30分钟方可测腋温。 检查时要求:若是以口腔测量的话不可饮食、交谈、以使口腔内体温稳定;每次用腋温测时,中间不能间断,必须一直加紧体温计至10分钟才是最准确的。
正常: 口腔温度是36.5℃至37.5℃,腋下比口腔低0.5℃,肛门比口腔高0.5℃。 异常: 一)体温过高 室温过高、铺盖过厚、体温中枢调节受损;严重感染以及输血、输液反应等皆可使体温增高,若术中患者体温突然增高,短时间内达40℃以上,并出现发绀、呼吸浅快、心动过速、肌强直、凝血机制障碍、无尿或肌红蛋白尿、血钾增高或酸中毒,特别是当氟烷与氯化琥珀胆碱合用时,应警惕恶性高热。应即检验血液肌酸磷酸激酶(CPK)以便鉴别。 处理:包括采用各种降温措施如冰袋、冷水浴、乙醇浴、冰生理盐水冲洗胸、腹腔;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纠正酸中毒和水电解质紊乱等。 (二)体温过低 在室温过低的情况下施行全身麻醉,大量快速输入低温库血,暴露体腔时间过久等均可致患者体温降低,尤以小儿为甚。低体温可导致低血压、心律失常、麻醉苏醒延迟等。 处理:加强手术患者的保温措施,尤其对小儿。大量快速输血输液时宜采取加温后再输入。必要时用电毯或热水循环毯复温至32℃以上。
1.检查体温计完好性及水银柱是否在35度以下。 2.口腔测温 口表水银端置于患者舌下部位,闭口3分钟,取出。 3.直肠测温 肛表用油剂润滑水银端后轻轻插入3—4厘米,3分钟取出。 4.腋下测温 先擦干腋窝下汗液,体温计水银端放腋窝深处,紧贴皮肤,屈臂过胸,加紧体温计,5~10分钟取出。建议院外用此法。 5.用浸有消毒液的纱布擦净使用过的体温计看读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