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三关节融合术 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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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三关节融合术是指跟距、跟骰、距舟3个关节的融合手术[图1 ⑴]。术后踝关节仍保持有活动度。手术目的是稳定足部关节,矫正畸形,并恢复其功能。由于这3个关节面位于两个互相垂直的平面上,采用不同的楔形切除,可以矫正足的跖屈、仰趾、内翻、外翻、内收、外展或高弓畸形;两个平面的联合楔形切除,就可以对上述的各种联合畸形作三维矫正。足的畸形种种不同,程度不一,因此,三关节的切骨程度、固定方法也各不有同。术前应充分研究,对不同的畸形作出不同的设计;术中还应根据发现的情况,随时调整,才能收到满意效果。
除一般择期手术的禁忌症以外,有下列情况者也应禁忌融合: 1.邻近关节已有骨性强直者,不宜作关节融合术。如髋关节融合后,其活动可由正常的腰椎及膝关节来代偿,以适应工作与生活活动的需要。若下腰椎或膝关节已经僵硬,髋关节融合将会给病人造成极大困难。 2.两侧肢体的相同关节中,一侧已有强直者,对侧不宜施行关节融合术。如髋关节两侧均融合,起、卧、行、坐均会有很大困难。 3.儿童关节软骨丰富,关节融合不易发生骨性融合,还容易损伤骨骺,影响生长发育;同时,
注意事项: 1.术中忌用暴力牵拉皮肤,以免术后皮肤坏死,继发感染而导致手术失败。切骨矫正后,切口部位如有过剩的皮肤,应予切除,以减少皮肤坏死的机会。 2.骨质切除不足是足畸形不能彻底矫正的主要原因。因此,术中切除骨质要足够,使畸形矫正彻底,对合也容易。应该指出,外固定只能保持矫正后的位置,不能替代矫正骨的畸形。足畸形矫正不足的另一原因是:骨切除后,未能固定在功能位,而被固定在各种畸形位置,以致仍有畸形存在,应注意避免;尤应注意跟骨必须放正,绝不可有内翻,以免日后影响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