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尔达(布洛芬缓释片)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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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物(甲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本品主要成份为:布洛芬。其化学名称为:2-(4-异丁基苯基)丙酸。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3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4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5 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6 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7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与其他解热、镇痛、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并可能导致溃疡;2 本品与肝素、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增加出血倾向;3 本品与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物同用时,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不宜同用;4 本品与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时,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5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