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目录(甲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偏瘫,神志不清,上呼吸道感染,神昏,中风,慢性肝炎
板蓝根,胆酸,黄芩甙,金银花,水牛角,珍珠母,栀子,猪去氧胆酸。
清热解毒,化痰通络,醒神开窍。用于热病神昏,中风偏瘫,神志不清,亦可用于急、慢性肝炎,乙型肝炎,上呼吸道感染,肺炎,高烧,以及脑血栓形成、脑出血见上述证候者。
(1)有表证恶寒发热者、药物过敏史者慎用。(2)如出现过敏反应应及时停药并做脱敏处理。(3)本品如产生沉淀或浑浊时不得使用。如经10%葡萄糖或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浑浊亦不得使用。(4)药物配伍:到目前为止,已确认清开灵注射液不能与硫酸庆大霉素、青霉素G钾 、肾上腺素、阿拉明、乳糖酸红霉素、多巴胺、山梗菜碱、硫酸美芬丁胺等药物配伍使用。根据现有临床使用文献资料,清开灵注射液与青霉素类、林可霉素类、氨基糖苷类,喹诺酮类、头孢菌素类,维生素类、盐酸氯丙嗪、葡萄糖酸钙、垂体后叶素、止血芳酸、氨茶碱、肌苷等存在配伍禁忌。使用时应注意避免。(5)清开灵注射液稀释以后,必须在4小时以内用完。本品与其他药物交互使用时,应间隔6小时以上。(6)输液速度:注意滴速勿快, 儿童以20~40滴/分为宜,成年人以40~60滴/分为宜。(7)除按【用法用量】中说明使用以外,还可用5%葡萄糖注射液按每10ml药液加入100ml溶液稀释后使用。(8)本品不能与其他药物在同一容器内混合使用。(9)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发现药液出现浑浊、沉淀、变色或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不能使用。(10)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11)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不可长期连续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