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乙胺丁醇胶囊
剂型:
胶囊
规格:
250毫克x100粒 250毫克x24粒 250毫克x30粒 200毫克x100粒 250毫克x50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1020695
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肺结核,肺外结核
适应症
用法用量需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合使用。1 初治:口服,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或一次25~30mg/kg,最高2.5g,一周3次;或按体重50mg/kg,最高2.5g一周2次。2 复治:口服,按体重25mg/kg,一日1次,连续60天后,继以按体重15mg/kg,一日1次。3 非典型结核分枝杆菌感染:按体重15~25mg/kg,一日1次。
功能主治:
禁忌症:对本品过敏者、已知视神经炎患者、乙醇中毒者、及年龄<13岁者应谨慎使用。
储存:
有效期:
注意事项:1.痛风、视神经炎、糖尿病眼底病变、肝、肾功能减退患者慎用。肾功能减退的患者应减量。2.单用本品细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必须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应用。3.治疗期间应检查:(1)眼部,视野、视力、红绿鉴别力等,在用药前、疗程中每月检查一次,尤其是疗程长、每日剂量超过15mg/kg的患者。(2)由于本品可使血中尿酸浓度增高,引起痛风发作,因此在疗程中应定期测定血清尿酸。4.对诊断的干扰:服用本品可使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5.如发生胃肠道刺激,本品可与食物同服。一日剂量分次服用可能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
药物相互作用:1 铝盐,包括DDI缓冲液可减少本品的吸收。2 本品与维拉帕米合用可减少后者的吸收。3 与神经毒性药物合用可增加本品的神经毒性,如视神经炎或周围神经炎。4 与乙硫异烟胺合用可增加黄疸性肝炎、视神经炎等不良反应。
【厂家】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双桥东路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