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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酸氨溴索口服溶液

剂型:
口服溶液剂
规格:
10毫升:30毫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039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哮喘,支气管扩张
适应症
用法用量口服。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通常在治疗的最初2-3天,一次10毫升,一日3次;然后减少为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毫升,一日2-3次;2-5岁儿童:每次2.5毫升,一日3次。
功能主治:
禁忌症: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储存: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2岁一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4.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细化的痰液堵塞气道。5.本品为一种粘稠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天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6.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及时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发生性状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与抗生素(阿莫西林、头孢呋新、红霉素、强力霉素)同时服用,可导致抗生素在肺组织浓度升高。本品与β2-受体激动剂、茶碱等扩张支气管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药师或医师。
【厂家】葵花药业集团(冀州)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冀州市滏阳西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