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体后叶注射液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0.5毫升:3单位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2026637
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咯血,消化道出血,尿崩症,呕血,便血,麻痹
适应症
用法用量1.一般应用:肌注:每次5~10单位。极量为每次20单位。2.肺出血:可静注或静滴,静滴加等渗盐水或5%葡萄糖500ml稀释后慢滴,静注加5%葡萄糖20ml稀释慢注。大量肺咯血,静注10单位。3.对产后出血:必须在胎儿和胎盘均已娩出后再肌注10单位,如作预防性应用,可在胎儿前肩娩出后立即静注10单位。4.对临产阵缩弛缓不正常者:偶亦用于催生,但需慎用,以5%葡萄糖液500ml稀释后缓慢滴注,并严密观察。
功能主治:
禁忌症:本品对患有肾脏炎、心肌炎、血管硬化、骨盆过窄、双胎、羊水过多、子宫膨胀过度等病人不易应用。在子宫颈尚未完全扩大时亦不宜采用本品。高血压成冠状动脉病患者慎用。
储存:密封,遮光,在冷处保存。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高血压、冠状动脉疾病、心力衰竭、肺原性心脏病病人忌用。2.凡胎位不正、骨盆过狭、产道阻碍等均忌用本品引产。3.因能被消化液破坏,故本品不宜口服。
药物相互作用:1 环丙烷等碳氢化合物吸入全麻时,使用缩宫素可导致产妇出现低血压,窦性心动过缓或(和)房室节律失常。恩氟烷浓度>1.5%,氟烷浓度>1.0%吸入全麻时,子宫对缩宫素的效应减弱。恩氟烷浓度>3.0%可消除反应,并可导致子宫出血。2 其他宫缩药与缩宫素同时用,可使子宫张力过高,产生子宫破裂或(和)宫颈撕裂。
【厂家】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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