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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复春(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

剂型:
胶囊剂
规格:
复方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844
类型
主治更年期综合征
适应症
用法用量口服。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2.对已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来月经,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月来月经第5 天再继续服药。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延长,月经血量减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再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内没来月经,自第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 3~6 个月。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1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消失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过 0.5cm 应在医生指导下,服醋酸甲羟孕酮(6~10mg 10天)撤退性出血后,再服此药;如增生严重者(0.9cm以上)应刮宫作病理检查排除子宫内膜癌后,再服此药。7.应固定服药时间。每日早8时前服药;失眠患者,可在晚饭后半小时服药。
功能主治:
禁忌症:1.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患者禁用。2.子宫内膜异位尚未绝经者禁用。3.急性血栓性疾病者禁用。4.不明原因阴道出血者禁用。5.尚未绝经的子宫肌瘤患者禁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储存:密闭置阴凉(不超过 20℃)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36个月。
注意事项:1.妊娠或哺乳妇女禁止使用。2.对于高危人群,如已患冠心病、有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家族史者应慎用。3.长期服用患者,应定期进行妇科检查。4.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不宜使用。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尚不明确。
【厂家】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中关村科技园区生物医药产业基地永大西路3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