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帕沙星
剂型:
其它
规格: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0096
类型
主治急性咽炎,咽炎,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中耳炎,副鼻窦炎
适应症
用法用量口服 成人 一次0.1 ~0.3g,最多不超过0.4g,一日1次,疗程一般5~10日,可据病种及病情适当增减疗程。
功能主治:
禁忌症:对喹诺酮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18岁以下患者禁用。
储存:遮光、密封保存。
有效期:
注意事项:1.光敏患者慎用或禁用。2.用药期间,应尽可能避免接触日光、暴晒。若有光敏症状产生,如皮疹、瘙痒、水疱等,必须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治疗。3.肝、肾功能异常者应慎用或适当降低剂量。4.有癫痫史及其他中枢神经系统疾病者慎用。5.可能有QT延长的患者,如心脏病患者(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等)、低钾血症、低镁血症,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者等,应慎用本品。6.高龄者慎用本药,若使用应适当降低用量。7.与牛奶、食物同服不影响本品的吸收。8.服用本品后分枝结核杆菌检查可能呈假阳性。
药物相互作用:1 同依诺沙星、诺氟沙星、环丙沙星一样,本品与非甾体抗炎药(如联苯丁酮酸、丙酸衍生物等)合用时,罕有引起痉挛的报告。2 本品与含有铝、镁、铁的抗酸药和硫糖铝合用时,可降低本品的吸收,从而降低疗效,若需服用应间隔4小时。3 本品与茶碱、咖啡因、法华林、西米替丁合用时不影响后者血浆浓度。4 与地高辛、丙磺舒合用不影响本品的药代动力学。5 服用本品4小时后才可服用含金属离子的营养剂和含锌、铁、钙的维生素。6 本品不宜与阿司咪唑、特非那丁、西沙必利、红霉素、喷他脒、吩噻嗪、三环类抗忧郁药、丙吡胺、胺碘酮合用。
【厂家】郑州精标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3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