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更昔洛韦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0.25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5077
类型
主治艾滋病,网膜炎,巨细胞病毒感染,免疫缺陷
适应症
用法用量1. 诱导期:静脉滴注 按体重一次5mg/kg,每12小时1次,每次静滴1小时以上,疗程14~21日,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12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1.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 2. 维持期:静脉滴注 按体重一次5mg/kg,一日1次,静滴1小时以上.肾功能减退者按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肌酐清除率为50~6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2.5mg/kg;肌酐清除率为25~49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1.25mg/kg;肌酐清除率为10~24ml/分钟时,每24小时静脉滴注0.625mg/kg;肌酐清除率<10ml/分钟时,每周给药3次,每次0.625mg/kg于血液透析后给予3. 预防用药:静脉滴注 按体重一次5mg/kg,滴注时间至少1小时以上,每12小时1次,连续7~14日;继以5mg/Kg,一日1次,共7日本品静脉滴注时,配制方法如下:首先根据患者体重确定使用剂量,用适量注射用水或氯化钠注射液使之溶解,再注入氯化钠注射液、5%葡萄糖注射液、复方氯化钠注射液或复方乳酸钠注射液100ml 中,滴注液浓度不得大于10mg/ml
功能主治:
禁忌症:(1)未经医师检查不要擅自停止服用本品或减少剂量。(2)对本品或阿昔洛韦过敏者禁用。
储存:密闭,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注意事项:(1)老年患者应根据其肾功能适当调整剂量。(2)在动物实验中本品有致畸、致癌、免疫抑制作用和生殖系统毒性,故对孕妇患者应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是否用药。哺乳期妇女用药期间应暂停哺乳。(3)本品化学结构与阿昔洛韦相似,对后者过敏的患者也可能对本品过敏。(4)本品并不能治愈巨细胞病毒感染,因此用于艾滋病患者合并巨细胞病毒感染时往往需长期维持用药,防止复发。(5)本品可引起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并易引起出血和感染,用药期间应注意口腔卫生。(6)用药期间应经常检查血细胞数,初始治疗期间应每二天测定血细胞计数,以后为每周测定一次。对有血细胞减少病史的患者(包括因药物、化学品或射线所致者)或粒细胞计数低于1000/mm3患者,应每天进行血细胞计数。如中性粒细胞计数在500/mm3以下、或血小板计数低于25000/mm3时应暂时停药,直至中性粒细胞数增加至750/mm3以上方可重新给药。少数病人同时采用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治疗粒细胞减低有效。(7)肾功能减退者剂量应酌减,血液透析患者用量每24小时不超过1.25毫克/公斤,每次透析后血药浓度约可减低50%,因此在透析日宜在透析以后给药。(8)育龄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注意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育龄男性应采用避孕工具至停药后至少3个月。(9)用药期间应每2周进行血清肌酐或肌酐清除率的测定。(10)艾滋病合并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患者,在治疗期间应每6周进行一次眼科检查。对正在接受齐多夫定治疗的上述患者,常不能耐受联合使用本品,合用时甚至可出现严重白细胞减少。(11)器官移植患者用药期间可能出现肾功能损害,尤其是与环孢素或两性霉素B联合用药的患者。
药物相互作用:(1)如果服用任何其它药品请告知医师或药师,包括任何从药房、超市或保健品商店购买的非处方药品。这些药品可能会受本品影响,或者本品能影响其它药品的药效,您可能需要不同的药量或需要服用不同的药品,请遵医嘱。(2)医师和药师可能对服用本品应注意事项具有更多的信息。(3)一些药品(或食物)可能会与本品互相干扰,包括:① 影响造血系统的药物、骨髓抑制剂及放射治疗等与本品同用时,可增强对骨髓的抑制作用。② 本品与肾毒性药物同用时(如两性霉素B、环孢素)可能加强肾功能损害,使本品经肾排出量减少而引起毒性反应。③ 与齐多夫定同用时可增强对造血系统的毒性,必须慎用。④ 与去羟肌苷同用或先后使用可使后者药时曲线下面积显着增加(增加72%~111%),两者经肾清除量不变。⑤ 本品与亚胺培南—西司他丁同用可发生全身抽搐。⑥ 与丙磺舒或抑制肾小管分泌的药物合用可使本品的肾清除量减少约22%,其药时曲线下面积增加约53%,因而易产生毒性反应。⑦ 应避免与氨苯砜、喷他咪、氟胞嘧啶、长春碱、多柔比星、甲氧苄啶、磺胺类及核苷类药物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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