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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5021085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
主治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头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
适应症
用法用量温水冲服。儿童按年龄、体重服用。(3~4天用量)
功能主治:
禁忌症:1 对本品某一成分过敏者禁用;2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禁用;3 新生儿或早产儿不宜用本品;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中对乙酰氨基酚、人工牛黄均可通过胎盘,可能会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对胚胎有毒性且能致畸;除人工牛黄不详外,均能通过乳汁分泌,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储存:密封。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1 应用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或解痉药(如颠茄)的患者,长期使用本品时可致肝脏损害;2 本品与氯霉素同用时可增强后者的毒性;3 大量或长期应用本品可减少凝血因子在肝内的合成,故有增强抗凝药的抗凝作用;4 长期大量与阿司匹林、其他水杨酸盐制剂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合用时,可明显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厂家】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柳州市柳城县大埔镇白阳中路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