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星(注射用头孢呋辛钠)
剂型:
注射剂
规格:
按C16H16N408S计2.0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830
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炎,气管炎,支气管扩张,细菌性肺炎,肺炎
适应症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1 肌内注射: 0.25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 1ml 注射用水或 0.75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加 3ml 注射用水,轻轻摇匀使成为不透明的混悬液。2 静脉注射: 0.25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 2ml 注射用水或 0.75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最少加 6ml 注射用水,使溶解成黄色的澄清溶液。 3 .静脉滴注:可将 1.5g 注射用头孢呋辛钠溶于 50ml 注射用水中或与大多数常用的静脉注射液配伍(氨基糖苷类除外)。一般或中度感染:一次 0.75g ,一日 3 次,肌内或静脉注射。重症感染:剂量加倍,一次 1.5g ,一日 3 次,静脉滴注 20 ~ 30 分钟。婴儿和儿童按体重一日 30 ~ 100mg/kg ,分 3 ~ 4 次给药。
功能主治:
禁忌症:对本品及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储存:遮光,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
注意事项:1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头孢菌素或头霉素(cephamycin)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或头霉素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或青霉胺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或头霉素过敏。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头孢菌素时发生过敏反应者达5%~10%;如作免疫反应测定时,则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对头孢菌素过敏者达20%。2 对青霉素过敏病人应用本品时应根据病人情况充分权衡利弊后决定。有青霉素过敏性休克或即刻反应者,不宜再选用头孢菌素类。3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头孢菌素类很少产生伪膜性结肠炎)者应慎用。4 由于头孢菌素类毒性低,所以有慢性肝病患者应用本品时不需调整剂量。病人有严重肝肾损害或肝硬化者应调整剂量。5 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大于5m1/分钟,每日应用本品剂量少于2g时,不需作剂量调整。血液透析清除本品的量不多,透析后无需增补剂量。6 对诊断的干扰:应用本品的患者以硫酸铜法测尿糖时可获得假阳性反应,以葡萄糖酶法则不受影响;血尿素氮和血清肌酐可有暂时性升高;血清胆红质、碱性磷酸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皆可升高。7 本品的保存温度为25°C以下。8 本品不能加入哈特曼氏以及林格氏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本品与含钙剂或含钙产品合并用药有可能导致致死性结局的不良事件。
药物相互作用:1 本品与下列药物有配伍禁忌,不可同瓶滴注:硫酸阿米卡星、硫酸卡那霉素、盐酸金霉素、盐酸土霉素、盐酸四环素、葡萄糖酸红霉素、硫酸多粘菌素B、粘菌素甲磺酸钠,戊巴比妥、葡萄糖酸钙、葡萄糖酸钙。2 本品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联合应用,在体外能增强抗菌作用。3 本品与强利尿药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与氨基糖苷抗生素合用可能增加后者的肾毒性。4 丙磺舒可使本品血药浓度提高,血半衰期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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