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优洛(头孢克洛缓释片)
剂型:
缓释片
规格:
375毫克x4片 375毫克x8片 125毫克x12 375毫克x6 375毫克x12 375毫克x6片 125毫克x12片 375毫克x12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32
类型
主治溶血,肺炎,痢疾,扁桃体炎,喉炎,支气管炎
适应症
用法用量口服。肺炎:一次750mg,一日2次。其他感染:一次375mg,一日2次。对于链球菌A族引起的感染,疗程至少10日。肾功能中度和重度减退患者的剂量分别减为正常剂量的1/2和1/4。
功能主治:
禁忌症: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储存: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注意事项:1 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 2 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3 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 4 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 5 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孕妇产前应用这类药物,此阳性反应也可出现于新生儿。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 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 6 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
药物相互作用:1 呋塞米、依他尼酸、布美他尼等强利尿药,卡氮芥、链佐星等抗肿瘤药及氨基糖苷类抗生素等肾毒性药物与本品合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可能。2 克拉维酸可增强本品对某些因产生β内酰胺酶而对本品耐药的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活性。3 口服丙磺舒可延迟本品的排泄。
【厂家】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富锦道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