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霉素肠溶胶囊
剂型:
肠溶胶囊
规格:
125毫克x20粒 125毫克x24粒 125毫克x12粒 250毫克x10粒 250毫克x24粒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40701
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肺炎,扁桃体炎,猩红热,白喉,淋病,梅毒
适应症
用法用量口服,建议饭前1小时使用。1.本品常用推荐剂量如下:成人:每次250mg(1粒),每6小时一次。如果采用每日2次的用药方法,则建议每次500mg(2粒),每12小时一次。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可增加到每日4g的剂量。当每日剂量超过1g时,不建议每日2次的服用方法。儿童:常用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儿童30-50mg,分2次服用。严重感染剂量可加倍。2.链球菌感染:口服红霉素至少需要10天的疗程。对于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需要持续服药以预防链球菌感染的复发,剂量为250mg(1粒),每日2次。3.心脏瓣膜疾病的青霉素过敏患者,在牙科手术或上呼吸道手术时,服用红霉素来预防心内膜炎,在手术前1小时成人口服1g(儿童20mg/kg),术后6小时再服500mg(儿童10mg/kg)。4.肠道内阿米巴:成人250mg(1粒),每6小时一次,连续10-14天。儿童30-50mg/kg/天,分次服用,连续10-14天。5.军团病:建议1-4g,天,分次服用。6.沙眼衣原体引起的孕期泌尿系统感染:建议500mg(2粒),每日4次,空腹服用,连续7天。对于不能耐受患者,剂量可减至250mg(1粒),每日四次,连续服用14天。沙眼衣原体引起的成人泌尿、子宫颈内、直肠的感染,四环素禁忌或不能耐受时;每次500mg(2粒),每日4次,连续7天。7.百日咳:建议剂量为儿童每日每公斤40-50mg,分3次服用,连用5-14天。
功能主治:
禁忌症: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储存:
有效期:12个月
注意事项: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红霉素可导致耐药或真菌的感染。若出现双重感染,请停止使用并进行正确的治疗。
药物相互作用:1.红霉素可抑制卡马西平的代谢,导致后者的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2.红霉素对氯霉素和林可霉素类有拮抗作用,不推荐同用。3.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红霉素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老年病人尤宜注意。两者必须同用时,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4.抑菌剂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脑膜炎等治疗时,两者不宜同用。5.除二羟丙茶碱外,红霉素与黄嘌呤类同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或)毒性反应增加,这一现象在同用六日后较易发生,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红霉素血清峰值成正比。因此在同用疗程中和疗程后,黄嘌呤类的剂量应予调整。6.与溴隐亭合用会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这可导致抗震颇麻痹的活性增强和过量多巴胺类药症状的出现。7.与地高辛合用会增加后者的血药浓度,甚至达到中毒水平。建议要进行临床与心电图监测,必要时要调整地高辛的用量。8.与环孢菌素合用:红霉素能增加血液中环孢菌素及肌酐的水平,合用时要监测肾功能,测定血浆环孢菌素的水平,调整在治疗期间和治疗后的环孢菌素的用置。9.有因同时使用红霉素和含有麦角胺的药物或其它由麦角胺衍生物的血管收缩剂而引起的可能伴有肢端坏死的麦角中毒征兆的报道。10.服用特非那丁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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