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剂型:
注射剂(无菌粉末)
规格:
1克(C25H27N9O8S20.5克与C8H11NO5S0.5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3190
类型
主治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血症,脑膜炎,盆腔炎
适应症
用法用量1 成人用药: 头孢哌酮/舒巴坦成人每日推荐剂量(比例1:1)如下: 头孢哌酮/舒巴坦(克)2.0-4.0 头孢哌酮(克)1.0-2.0 舒巴坦(克)1.0-2.0 上述剂量分等量,每12小时给药一次。在严重感染或难治性感染时,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每日剂量可增加到8克(1:1头孢哌酮/舒巴坦,即头孢哌酮与舒巴坦各4克)。病情需要时,接受1:1头孢哌酮/舒巴坦治疗的患者可另外单独增加头孢哌酮的用量,所用剂量应等分,每12小时给药一次。
功能主治:
禁忌症:对青霉素类、舒巴坦、头孢哌酮及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储存:密闭,在凉暗干燥处保存。有效期:24个月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 应用头孢哌酮-舒巴坦前必须详细询问患者先前有否对本品、其他头孢菌素类、青霉素类或其他药物的过敏史,因为在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等β内酰胺类抗生素之间可能存在交叉过敏反应。在青霉素类抗生素过敏患者中约5%~10%可对头孢菌素出现交叉过敏反应。因此有青霉素类过敏史的患者,有指征应用本品时,必须充分权衡利弊后在严密观察下慎用。应用本品时,一旦发生过敏反应,需立即停药。如发生过敏性休克,需立即就地抢救,予以肾上腺素、保持呼吸道通畅、吸氧、糖皮质激素及抗组胺药等紧急措施。 2. 肝、肾功能减退及严重胆道梗阻的患者,使用本品时需调整药剂量与给药间期,并应监测血药浓度。 3. 少数患者在使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治疗后出现维生素K缺乏,其机制很可能与肠道菌群受到抑制有关。营养不良、吸收不良(如囊性纤维化患者)和长期静脉注射高营养制剂的患者及接受抗凝血药治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宜补充维生素K,并监测凝血酶原时间。 4. 在使用本品进行较长时间治疗时,应定期检查患者肝、肾、血液等系统功能。对于新生儿,尤其是早产儿和其他婴儿特别重要,同时也应防止引起二重感染。 5. 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联合应用时,应注意监测肾功能变化。 6. 对诊断的干扰:用硫酸铜法进行尿糖测定时可出现假阳性反应,直接抗球蛋白(Coombs)试验阳性反应。产妇临产前应用本品,新生儿此试验亦可为阳性。偶有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肌酐和血尿素氮增高。 7. 长期使用本品可能会导致有耐药性的微生物大量繁殖。在治疗期间应小心观察患者状况。 8. 头孢哌酮-舒巴坦钠在伴有肾功能不全合并肝功能损害的老年人群中的半衰期延长,药物清除减少和表现分布容积增加。其中头孢哌酮的药物动力学参数与肝功能的损害程度密切相关,而舒巴坦的药物动力学参数则与肾功能损害程度密切相关。所以有肾功能不全和/或肝功能受损者需调整剂量。 9. 有报道患者在使用头孢哌酮期间及用药后5天内饮酒,可引起面部潮红、出汗、头痛和心动过速等反应。患者在应用本品时应避免饮用含有酒精饮料。也应避免胃肠外给予含酒精成份的高营养制剂。 10. 采用头孢哌酮-舒巴坦时,用Benidict溶液或Fehling试剂检查尿糖可出现假阳性反应。 11. 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药物相互作用:1. 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庆大霉素和妥布霉素)联合应用对肠杆菌科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的某些敏感菌株有协同作用。但本品与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之间存在物理性配伍禁忌,因此两种药液不能直接混合。如需联合使用,可按顺序分别静脉注射这两种药物。注射时应使用不同的静脉输液管,或在注射间期,用另一种已获批准的稀释液充分冲洗先前使用过的静脉输液管。此外,应尽可能延长两种药物给药的间隔时间。 2. 与下列药物同时应用时,可能引起出血:抗凝药肝素、香豆素或茚满二酮衍生物、溶栓药、非甾体抗炎镇痛药(尤其阿司匹林、二氟尼柳或其他水杨酸制剂)及磺吡酮等。 3. 本品与复方乳酸钠注射液或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混合后出现配伍禁忌。因此应避免在初步溶解时使用该溶液,但可采用两步稀释法,即先用灭菌注射用水进行初步溶解,然后再用复方乳酸钠注射液或盐酸利多卡因注射液作进一步稀释,从而得到能够相互配伍的混合药液。 4. 与下列药物注射剂也有配伍禁忌:多西环素、甲氯芬酯、阿马林、盐酸羟嗪、普鲁卡因胺、氨茶碱、丙氯拉嗪、细胞色素C、喷他佐辛、抑肽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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