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渠(苯甲酸利扎曲普坦胶囊)
剂型:
胶囊剂
规格:
5毫克(按利扎曲普坦计)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352
类型
主治偏头痛,头痛
适应症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一次5—10mg(1—2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2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30mg(6粒)。或遵医嘱。
功能主治:
禁忌症:1 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并(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 2 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Prinzmetal变异型狭心症或其他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3 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4 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5 禁止同时服用MAO抑制剂,禁止在停服MAO抑制剂两周内服用本品。6 对本品或任一活性成分过敏者禁用。7 在服用本品治疗的24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5—HT1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储存:密封保存。
有效期:暂定24个月
注意事项:1.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2.与5-HT1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5-HT1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5-HT1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3.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4.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
药物相互作用:1 由于普萘洛尔可使本品的血浆浓度增加70%,可在服用普萘洛尔同时服用本品5mg。 2 含麦角的药物能延长血管痉挛反应,在服用本品24小时内不可同时服用含有麦角胺或麦角胺型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3 其他5—HT1激动剂可以累积血管痉挛的作用,不推荐在24小时内联合服用本品和其他5—HT1激动剂。4 如果临床有正当理由准许本品与选择性5—羟色胺再吸收抑制剂(SSRLs)合用,应注意对病人进行严密观察。5 本品10mg与帕罗西汀同时服用后没有发现两者在临床或药理方面的相互作用。6 本品不能与MAO—A抑制剂,非选择性MAO抑制剂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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