肌醇烟酸酯软膏
剂型:
软膏剂
规格:
10克:0.1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83177
类型非处方药物(乙类),外用药物
主治冻疮,痉挛
适应症
用法用量涂于患处一日1~2次。
功能主治:
禁忌症:对内服的肌醇烟酸酯过敏者禁用。
储存:密闭,在阴凉处保存。
有效期:
注意事项:已有感染而形成溃疡的冻疮,可在洗净创面后,用适当的抗感染药,再包敷本品,如创面渗出液较多,并有脓性分泌物,可先用0.3%利凡诺纱布敷~2天,待渗出液减少后,再用本品。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药物相互作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物时,使用本品前应向医师或药师咨询。
【厂家】上海宝龙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青浦区天辰路3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