氟康唑滴眼液
剂型:
滴眼剂
规格:
25毫克:5毫升 40毫克:8毫升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821
类型外用药物
主治真菌性角膜炎,角膜炎
适应症
用法用量滴眼。每日4~6次,重症每1~2小时一次,每次1~2滴。
功能主治:
禁忌症:1.妊娠、哺乳期妇女禁用; 2.对氟康唑或其他三唑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储存:
有效期:
注意事项:1 本品与其它吡咯类药物之间可发生交叉过敏,因此对任何一种吡咯类药物过敏者不可再用本品。2 本品仅供滴眼用。3 为避免本品污染,不要将滴头接触眼睑表面。4 溶液发生变色或浑浊,不要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1.异烟肼或利福平,两药中任一药物与氟康唑同用时,可降低氟康唑的浓度,并可导致治疗失败或感染复发,故应谨慎使用上述药物; 2.甲苯磺丁脲、氯磺丁脲和格列吡嗪与氟康唑同用时,此类降糖药血药浓度升高,可发生低血糖症,因此需监测血糖,并减少磺脲类降糖药的剂量; 3.高剂量氟康唑与环孢素同用时,可使环孢素血药浓度升高,致毒性反应发生的危险性增加,因此必须在监测环孢素血药浓度并调整剂量的情况下方可谨慎应用; 4.氢氯噻嗪可使氟康唑的血药浓度升高,可能与氢氯噻嗪使氟康唑的肾清除减少有关; 5.茶碱与氟康唑同用时血药浓度升高约13%,可导致毒性反应发生,应监测茶碱的血药浓度; 6.华法林与氟康唑同用时可增强其抗凝作用,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并谨慎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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