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喉利咽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每袋装5克;每袋装10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2020452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
主治声音嘶哑,慢性咽炎,咽炎,扁桃体炎
适应症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袋,一日2~3次。
功能主治:清热利咽,宽胸润喉。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咽喉发干、声音嘶哑;急慢性咽炎,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常用有保护声带作用。
禁忌症: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储存:密封。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6 声音嘶哑较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7 若需长期服用,请咨询医师。8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乐仁堂制药厂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明道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