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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蓝根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5克 3克(无糖) 10克 1.8克(无糖)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3020368
类型非处方药物(乙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
适应症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禁忌症: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储存: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 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 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 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 扁桃体有化脓或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 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河北永丰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无极县城东向阳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