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胎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每袋装15克;每袋装10克;每袋装6克(未添加蔗糖)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9990002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中药保护品种二级
主治腹痛
适应症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体瘦,月经错后、量少,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袋,一日2次,一个月为1疗程。
功能主治:补气养血,调经散寒。用于气血不足,虚弱体瘦,月经错后、量少,行经腹痛,寒湿带下。
禁忌症: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储存:[02]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有效期:30个月
注意事项:1.忌食生冷食物。2.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月经量多、口干便燥,或带下色黄或黏腻者不宜选用。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或带下伴阴痒,或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吉林敖东延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敦化市敖东大街215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