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蓝根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5克 3克(无糖) 10克 1.8克(无糖)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4
类型非处方药物(乙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急性扁桃体炎,扁桃体炎
适应症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袋,一日3-4次。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禁忌症: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储存: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北京长城制药厂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6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