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宝泰康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每袋装4克;8克;2.6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2020598
类型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咳嗽
适应症用于小儿风热外感,证见:发热、流涕、咳嗽。
用法用量用温开水冲服。1岁至3岁每次4克,3岁至12岁每次8克,一日3次。
功能主治:用于小儿风热外感,证见:发热、流涕、咳嗽。
禁忌症:糖尿病患儿禁服。
储存:密封,置阴凉处(不超过20℃)。
有效期:36个月
注意事项: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风寒感冒者不适用,表现为发热畏冷、肢凉、流清涕,咽不红者。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脾虚易腹泻者慎服。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