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丹草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每袋装3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1634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中药保护品种二级
主治咳嗽,上呼吸道感染,肺热咳嗽,热咳,急性咽炎,咽炎
适应症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3~6克,一日3~4次。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禁忌症: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用。
储存:密闭、在干燥处保存。
有效期:36个月
注意事项: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咽痛伴风寒感冒,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云南盘龙云海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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