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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开灵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10克 3克 1.5克(无糖) 10克x10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0950088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
主治高热,高热不退,脉数,湿热,上呼吸道感染,温热
适应症清热解毒,镇静安神。对温热病引起的高热不退,烦燥不安,咽喉肿痛,舌红或绛,苔黄,脉数者适宜;多用于湿热型肝炎和上呼吸道感染症。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袋,一日2~3次。
功能主治:清热解毒,镇静安神。对温热病引起的高热不退,烦燥不安,咽喉肿痛,舌红或绛,苔黄,脉数者适宜;多用于湿热型肝炎和上呼吸道感染症。
禁忌症: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储存:
有效期:36 个月
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发高烧体温超过38.5℃的患者,请上医院就诊;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4.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广州白云山明兴制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工业大道北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