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柴胡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5克x30袋 2.5克x12袋(无糖) 5克x18袋(无糖型) 2.5克x10袋(无糖型) 5克(无糖型) 3克(无糖)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0983
类型非处方药物(甲类)
主治口苦
适应症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功能主治: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寒热往来,胸胁苦满,心烦喜吐,口苦咽干。
禁忌症: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储存:
有效期:24个月。
注意事项: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 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 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5 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 孕妇慎用。7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 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厂家】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龙路二段1788号

